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30 18:00
工作地点: 宿迁
公告详情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五批建设项目,是宿迁市委市政府投资兴建的一所现代化综合性公立医院。总投资40多亿元,南北院区占地面积519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设计床位3000张,其中北院区于2016年7月19日正式开业,2020年创成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南院区正在建设中。2023年8月,宿迁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省人民医院签约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按照“一院两区”模式整体移交江苏省人民医院运营管理。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等国家和省级荣誉40余项,荣获国家和省级技能竞赛类奖项120多项。2022、2023年度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次均为A。
医院是国家临床合理用药示范基地、国家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心衰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同时也是宿迁市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中心以及产前诊断中心。医院现有职工2000余人,其中卫技人员1770人,高级职称483人,硕博人才496人。现有4个省级重点专科(含建设单位)、29个市级重点专科、13个市级重点学科,建立22个市级质控中心。40余名江苏省人民医院专家常驻宿迁,王学浩院士等22个专家团队定期来宿坐诊手术,医院先后开展120多项新技术新项目。医院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江苏大学宿迁临床医学院。先后获国家级及省级科研项目65项、市级科研项目225项,建立市级重点实验室5项,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14项临床研究项目,医院医学实验室顺利通过ISO15189现场监督评审,医院教学、科研实现快速发展。
医院坚守公立医院、公益为民责任担当,助力宿迁市四级公立医疗体系建设,发挥了公立医院龙头作用。医院南院区预计2026年正式运营,将形成“一院两区、一体两翼”的协同发展模式,北院区以综合保障、危急重症救治为重点,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稳步做好全市医疗服务的兜底保障工作。南院区以肿瘤综合治疗为主,建设肿瘤中心、血液病中心、消化系统疾病诊疗中心、胸心疾病诊疗中心等4大中心,建成集“医、教、研、防、产”于一体,“立足宿迁、服务全域、辐射苏北”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院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2日至2007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可应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以下简称“两同等对象”。
社会人员、“两同等对象”报名时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考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向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一致。
2.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按《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网址: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sqfh.org.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4月22日9:00—2025年4月30日16:00。
报名网址:http://115.120.241.165:8011/。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医院人事处(0527—80528070)。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22日9:00—2025年4月30日17:00。考生在资格初审过程中存在异议,可在工作日期间与医院人事处联系(0527—80528070)。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5年4月22日9:00—2025年4月30日18:00。
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医院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考生须在考试前5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27—80528070。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周六)9:00-11:00,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5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5.面试及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布,并由医院查看考生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及考核资格。考生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考核资格。
6.面试及技能考核工作安排另行公告。
7.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的合格线均为该项考试总成绩的60%。
8.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规则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其中需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技能考核成绩确定,技能考核成绩还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2.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考生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4.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医院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转接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计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28070(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527—80528250(医院纪委)。
附件: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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